復審是指在高壓電工操作證取得后經過規定時間后需進行的一次考核,證明該證書持有者仍擁有能夠獨立從事高壓電工作的能力。根據《高壓電工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復審的時間為證書取得后的第3、6、9、12年,復審一次,有效期為3年。
復審申請流程
復審的申請分為主動申請和被動通知兩種方式。主動申請指證書持有者自行申請復審,而被動通知則是復審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向證書持有者下發通知,指導其進行復審申請。一般而言,證書持有者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復審機構審核并重新進行考試,以確定其是否滿足復審標準。如通過審核和考試,則順利獲得復審結果。
注意事項
復審時需注意以下事項:
1.復審不合格會導致證書作廢,持證人需重新參加考試并重新獲得高壓電工操作證;
2.復審時需重新繳納費用,費用標準可能與第一次考試不同;
3.持證人需提供復審機構要求的證明材料,如已有新的工作崗位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4.復審的時間為12個月以內,如超過規定日期則會影響證書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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